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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公司被罚31000元


  近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龙山镇的某货物运输服务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员工操作一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进行叉货物作业。经检查,该叉车。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我局立案调查。

  经查明:某货运服务企业于2021年9月购得该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后未经检验、注册登记就直接使用。检查时,该公司员工吴某某正在驾驶该叉车往仓库内搬运配件(吴某某已取得了叉车作业人员证书),当事人无法提供该叉车合法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和使用登记证,且该叉车在此期间一直处在运行使用中,被市市场监管局当场查获。鉴于该叉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叉车采取查封强制措施。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规定,责令该公司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并处罚款31000元。

  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力量开展特种设备集中执法检查行动,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坚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