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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欧宝体育在线官网    发布时间:2023-08-25 19:09:06

产品介绍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海外主要经济体普遍面临高通胀挑战,并纷纷开启货币政策正常化进程;俄乌冲突对世界地理政治学格局造成深远影响并冲击经济活动,欧美等发达经济体制造业PMI指标高位回落并接近荣枯线,全球经济衰退预期升温(IMF在其发布的最新一期世界经济展望报告中预测2022年全球经济提高速度将放缓至3.2%,低于此前在4月预测的3.6%)。国内经济则受到疫情等因素影响,增长动能有所减弱;二季度上海、江浙等地区交通运输不畅,对当地及周边企业受到直接影响,部分地区生产活动一度停滞;后伴随着疫情受控,经济迎来企稳复苏。受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变化的影响,国际汇率及大宗商品市场剧烈波动,给中下游加工制造环节相关企业稳健经营带来了新的风险和挑战。

  在此形势下,公司坚持稳健的经营方针并严格落实各项风险管理举措,确保业务运行在既定合理区间。在从容应对短期突发挑战的同时,公司保持了一贯的战略定力,逐步推动数字化转型工程的实施,并统筹做好技术提升、管理变革、人才教育培训等各项重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铜管棒技改升级工作稳步推进,铜箔项目建设工作取得重大积极进展,行业头部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铜及铜合金等有色金属加工产品营销售卖数量46.04万吨;实现营业收入380.43亿元,同比增长14.92%;实现总利润7.92亿元,同比增长2.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1亿元,同比增长4.72%。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材料1期项目(年产5万吨)的建设,于6月14日,在正式开工半年内实现首条生产线μm锂电铜箔的量产能力,陆续向下游客户送样,并已取得订单。期内,项目数字化建设与产能建设同步推进,正进行DCS、MES和ERP等数字化方案的应用。

  同期,公司成立了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开展产品、工艺、装备、数字化及绿色制造等方向的研发、创新,启动了3.5μm极薄铜箔、复合集流体、高效率节约能源电源系统、质量大数据关联分析、智能物流系统等项目的研发工作,聘请了2位院士分别作为首席顾问和名誉院长兼首席科学家;研究院博士研发人员已达到8名。

  对外合作方面,公司与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西安泰金工业电化学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开展有色材料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新能源材料研究、铜箔装备制造等方面的合作;与兰州大学围绕数值模拟、添加剂检验及检测等方向进行技术开发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新引入4名具有20年以上铜箔业务丰富建厂、运营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与技术人才,加强完善了铜箔项目管理团队配置。

  报告期内,尽管受到新冠疫情对下游市场需求的影响,部分下业的需求较去年同期会降低,但公司主动调整销售策略,巩固优势、高价值市场地位,积极开发新市场,拓展产品新的应用场景,公司产品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上半年,公司出口业务持续增长,覆盖超过60%的主要海外市场都实现了增量。新冠疫情及全球经济发展形势变化造成的全球供应链异常仍未消除,长期供需失衡,导致海外下游需求端持续得不到满足。公司充分把握市场机遇,凭借完善的全球化生产基地布局以及充足的产能优势,实现海外业务持续增量增利,部分高价值市场的销量较去年同期大幅提升。

  同时,随着国内与全球的产业与能源转型,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出现新的市场与增量。上半年,太阳能光伏逆变器、空气能热泵、烘干机、热管散热器、燃气壁挂炉、半导体靶材、储能温控等部分下业市场显现出明显增长趋势,公司对应相关市场的产品销量较去年同期增加超30%。此外,应用于激光自动焊接机器人、数据中心与服务器的散热器,以及新能源汽车散热器等新兴领域的产品得到进一步地开发与推广。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完善并优化了全流程智能化装备、AGV、无人行车、智能仓库等设施的集成,赋予全流程数字化追溯技术,全面助力新一代生产线实现降本增效的目标。

  同时,围绕“数字化”进程的推进,公司完成了核心系统全面上云,确保无忧保障的稳定系统运行环境、应急处理和技术指导,使各业务板块更聚焦自身业务发展;依托云的培训服务体系,提供端到端的技能提升培训,覆盖云服务、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领域,赋能数字化建设。云平台的资源赋能、弹性伸缩赋能、高可用赋能、技术组件赋能、监控日志告警体系赋能、DevOps赋能、容灾赋能等,充分的发挥其赋能作用,使运营运维流程走向自动化。此外,随着数据湖项目的不断深入,围绕数据“应入尽入”原则,完成业务系统数据入湖工作,为数字化经营奠定数据底座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科学技术创新投入力度,通过与外部研发机构深度合作,建设适应于新冷媒的单管及空调换热实验室、产品应用研究实验室,升级自动化、高精度工模具制造中心,开发适用于新冷媒、高能效的数字化铜管设计软件,推动设备制造、工艺技术和高端产品等新项目落地。上半年,公司申请了《一种大规格铜合金铸锭集装箱装车装置》等专利21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获得了《一种堵头组及自动堵头系统》等专利证书16项。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专利证书561项,其中发明专利60项,国外专利34项。上半年,公司主起草或参与起草了《铜及铜合金加工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海水淡化装置用铜合金无缝管》、《铜及铜合金加工产品制造生命周期评价技术规范》等国家、行业标准8项。

  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海亮环材的《船舶尾气高效净化关键技术及应用》成果荣获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进步奖一等奖。

  报告期内,受全球经济及其他因素影响,全球大宗商品的价值与汇率大幅度波动。上半年,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由年初的6.3658贬至6.7114,贬值幅度约5%,期间波幅近5000bp;截至6月30日,上海有色市场铜现货价格收报64290元/吨,较年初下跌约8%,期间波幅超过1万元/吨。期间,公司践行稳健的经营理念,严格执行《原材料采购暨净库存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并重视大宗商品与国际金融市场走势,通过树立风险规避意识,完善风险识别和应对机制,建立风险决策和操作的过程,利用大宗商品套期保值工具、外汇远期与即期等金融工具,有效控制大宗商品与汇率波动风险。

  此外,随着经济发展形势变化,企业外部经营风险不断增多,公司在此期间格外的重视应收账款风险,不断强化管控意识,采取比较有效措施控制应收账款风险,通过执行《公司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公司授信管理制度》、《公司产品营销售卖及货款回收管理制度》、《订单风险预警制度》、《高铜价下客户风险的管理》等制度,加强完善销售客户信用评估体系,规范经营活动,对应收账款实施全过程动态跟踪管理,对应收账款逾期客户单位做催收,进行相对有效的外部风险管控,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公司可转债自2020年5月27日开始步入转股期,截止2022年3月31日,共有1,444,999张“海亮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数量共计14,805,584股。公司股份总数因可转债转股由1,951,931,032股增加至1,966,736,616股,注册资本相应由1,951,931,032元增加至1,966,736,616元。 依据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可转债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22年7月13日, 公司完成了章程备案和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2年8月29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亮股份”)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须获得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议案》,赞同公司在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的融资做担保,有效期为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甘肃海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海亮)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9亿元。详情请参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因重庆海亮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海亮金属”)、甘肃海亮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为重庆海亮金属增加2亿块钱或等值外币的融资担保额度,为甘肃海亮增加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融资担保额度。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为重庆海亮金属提供的担保额度增至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公司为甘肃海亮提供的担保额度增至4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公司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企业独立董事需对本次增加担保额度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华山路(经十四路)与乌江街(JK22#)路口东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研发技术;新材料研发技术;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的授信额度担保事项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融资机构等共同协商确定。

  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不等于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子公司实际的运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严格管控,降低担保风险。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保证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本公司通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进一步提升融资能力,有助于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有利于确保其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同时,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相对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做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成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联的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发表独立意见:

  1、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增加担保额度主要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甘肃海亮、重庆海亮金属流动资金的需要,促进其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相对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有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42亿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7.61%,均系公司为控制股权的人海亮集团提供的担保,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为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余额为75.57亿元,占公司 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8.33%。

  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9月20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以上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2)提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6人、独立董事人数3人、监事人数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于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具备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举的非独立董事人数(6人)、独立董事人数(3人)、监事人数(2人),股东能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允许超出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才可以进行表决。

  1、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2022年9月16日9:00一17:00到浙江海亮股份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能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线、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一。

  3、联系电线、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审议议案时,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

  2、议案1、2、3采用累积投票等额选举,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填写选举票数。具体说明如下:

  (1)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于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具备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举的非独立董事人数(6人)、独立董事人数(3人)、监事人数(2人);

  (2)股东能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允许超出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情况下,合并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3亿元的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投资期限内,该额度能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情请参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为了进一步提升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投资期限内,该额度能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在原有审批的13亿元(含本数,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的额度上增加10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资信状况良好的机构发行销售的风险较低、灵活性较强、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打理财产的产品,最重要的包含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等,且一定要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可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资本预算正常进行。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所投资的产品不存在质押等情况。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打理财产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1)尽管上市公司购买的打理财产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应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实施部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企业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对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经发现或判断有坏因,将及时采取对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做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做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应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公开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企业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高的保本类产品,同时公司已制定了较完善的风险处置预案,投资风险可控。同时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情况下,在原审批不超过13亿元(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的额度基础上,增加1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增加的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投资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为了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情况下,在原审批不超过13亿元(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的额度基础上,增加1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能大大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赞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情况下,在原审批不超过13亿元(其中: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的额度基础上,增加1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或“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是一家执业经验丰富,资质信誉良好的审计机构,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执业准则。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内控鉴证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工作,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4家。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7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 2018-2020 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有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2018 年度审计报告;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2019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大信事务所作为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 与公司有多年合作基础,对公司及公司所处行业运作模式较为了解;且其审计团队执业经验丰富,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综合素养,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对公司继续聘任其担任公司 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没有异议,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经核查,大信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线年度经营成果。该所在为公司审计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同时,该所为本公司审计业务签字的注册会计师符合《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规则》的文件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求,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16号)核准,本公司采用向社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6,860,31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09元。截至2018年9月19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860,319股,募集资金总额2,077,999,980.71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28,414,267.7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9,585,713.01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8]第4-00034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43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1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2019年11月27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1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3,1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审计与验证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及信息披露费21,588,601.6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28,411,398.4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9]第4-00133号《验证报告》。

  注1: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8,000万元(含本数,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8,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不超过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尚有6,5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临时性补流。

  注2:2020年4月28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0年5月19 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的“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100%股权项目”“年产10,000 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四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0年6月2日,公司已将“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100%股权项目”、“年产10,000 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手续。其中“年产10,000吨新型高效平行流换热器用精密微通道铝合金扁管建设项目”补充永久流动资金7,116,561.99元;“铜及铜合金管材智能制造项目”补充永久流动资金46,496.97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补充永久流动资金项目5,647.78元;“收购诺而达三家标的公司100%股权项目”补充永久流动资金38,427.02元。

  注1:2019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3,150,000,000.00元,发行费用21,588,601.6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费用已全部支付完毕。

  注2: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8,000万元(含本数,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8,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不超过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实际用于临时性补流的金额为人民币60,600万元。

  注3: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开立的账号为2277的账户是募集资金的验资户,公司已于2020年9月30日注销,注销时将账号内剩余资金101,515.10元转出作为永久流动资金。

  2021年8月30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中的“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和“补流还贷项目”进行结项,并将两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已将“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和“补流还贷项目”进行结项,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其中“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补充永久流动资金966.86元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补充永久流动资金项目8,120.48元。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中的“扩建年产 5 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将“扩建年产 5 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 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1,164,883.97元。

  注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投资期限内,该额度能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注5:公司于 2019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 102,627.08 万元。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9]第4-00134号《以募资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报告指出“年产3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智能制造项目” 截至2019年10月31日实际投入421,870,314.51泰铢,按照2019年11月22日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为98,191,582.37元,后期结合实际置换时的汇率将人民币兑换为泰铢后置换前期投入金额。公司已于2020年5月29日全部完成置换,根据前述报告的折算方法,置换金额为人民币98,191,582.37元。

  注6:表中期末结余数据为所有账户2022年6月30日余额按照当天汇率折算数,与按照募集资金收支所计算的期末结余差异系汇率折算导致,差异金额1,398,223.79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等文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8年2月4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对该《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于2018年9月27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海亮铜业有限公司、海亮(安徽)铜业有限公司、浙江海亮新材料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